实践故事 | 片区协作破解基层办案难

在村“两委”换届时,濮阳市范县龙王庄镇侯桥村党支部书记侯某违规将妻子以妇女主任名义上报镇政府,不久前,侯某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该市通过片区协作办案,提升基层办案能力的一个缩影。

去年,在河南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濮阳市纪委监委立足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在解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专、业务不专、阵地不专问题的同时,重点规范基层办案工作和协作联动机制,有效补齐了基层监督短板、健全了基层监督体系、提升了基层办案质效。

“人员力量弱、能力素质低、人情干扰重,是基层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想办案的重要原因。”濮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监督上要明确监督重点、丰富监督方式、分类精准处置,在执纪办案上要规范线索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坚持查审分离,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画出了“路线图”。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指导各县(区)纪委监委将县域乡镇(街道)分成若干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一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片区内纪检监察力量协作办案,形成了一套有领导、有指导、有协作、有监督的闭环办案模式,坚定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的主心骨,有效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办案质效。

不久前,收到反映海通乡商锁城村村委委员李电波侵占群众赔偿款等问题线索后,濮阳县纪委监委第三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从辖区内乡镇纪委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审查调查组进行调查。审查调查组从核查账目凭证、查找项目资料、开展群众谈话等6个方面入手,全面查清查实了问题线索,并将案件转交海通乡纪委立案审查。随后,海通乡纪委就该案件提请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协审,最终给予李电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去年以来,濮阳县5个片区协作办公室累计直接查办案件66起,牵头领办案件20起,协作查办案件22起,协作联动形成办案合力;清丰县17个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去年10月以来共立案44件,党纪政务处分65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我们将紧扣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紧密结合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加快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濮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讯员 张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