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政府迈向未来

2021年4月25日,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成果展览会上,观众在参观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展示的闽政通办公APP。新华社记者 魏培全 摄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

《纲要》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什么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有哪些着力点?一起关注。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基本路径和目标要求。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就是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更考验着党员干部的科技素养和能力,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日渐成为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从数字政府到数字法治政府

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纲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主线。

《纲要》第九个专题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这既是《纲要》的突出亮点,也是非常具有创新性的提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人民生活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政府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治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快速发展,政府治理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数字政府的功能作用日益明显,越来越成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

从数字政府到数字法治政府,有关表述的变化表明数字政府建设绝不只是“监管的数字技术”或者“数字技术的监管”,而是一种适应数字时代的要求,是对政府理念、机构、职能、流程再造的法治化进程,因此必须坚持技术维度与法治维度并重。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时建中认为,数字政府不是数字技术赋能政府的过程,而是政府部门运用数字技术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过程,是用信息化驱动政府效能提升的过程,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虽然数字政府是实现法治政府的有效机制,但政府在运用数字技术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同样需要严格行政执法,数字经济的各项权力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项部署勾勒数字法治政府未来图景

数字法治政府怎么建?《纲要》中提出了3个着力点。

——信息化平台建设。《纲要》在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上确定了分区域、分层级的立体化、协同性原则,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还明确规定了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的时间节点:2022年年底前实现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查询;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纲要》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上作出了详细规划: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互联网﹢”监管执法。《纲要》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上先明确了建设的时间节点: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重点和最终目标,即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建设数字政府是政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服务、实施公共治理的过程和活动。就其本质而言,数字政府就是政府的数字化、智慧化。因此,数字政府建设是当前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动能。

华南师范大学特聘副研究员马颜昕等在《数字政府:变革与法治》一书中指出,数字政府与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平行共存关系,而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公平行政和高效行政的水平。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强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在线平台,为公众提供“一站式”和“一体化”整体服务。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必将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得政府治理行为变得更加规范、透明,行政流程更加优化,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行政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成本大幅降低,公共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从数字和法治两方面培养和提升能力

作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党员干部应如何进一步提升能力,才能更好把握数字化为政府治理带来的新机遇?

要从建设和完善党政机关战略架构、体制机制和支撑体系入手,从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数字能力、法治能力抓起,努力构建以数字和法治为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推进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党政机关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发力。在宏观战略层面明晰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战略架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晰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战略思维。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明晰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目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

在中观制度层面建立健全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管理体制,推进各部门数据共享和逐步开放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建立责任政府。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等程序,建立快速、精准、高效的电子信息化办公流程和政务服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管理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公职人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数据铁笼”。

在微观措施层面完善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支撑。加强对数据资源价值的挖掘,充分利用好数据的价值资产,为政府提升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提供支持。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流动、交换过程中安全运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推进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又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领导干部能力要从数字和法治两个方面培养和提升。

在数字能力方面,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庞大的技术架构体系,对于相关党员干部的科技素养和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和运用数据应成为党员干部的基本功。为避免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为强势资本力量所俘获,导致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大范围的垄断,应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熟、技术精、素质高的年轻化、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高他们对数字法治政府的运营和管理能力。

在法治能力方面,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化、规范化,对于相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领导干部只有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化的环境中开展工作,才能加快推进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这就要求提高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宪法教育,把其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从而积极推进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作者张树军 系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链接 

《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云南: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 

点击“办低保”,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系统审批通过后即可领取低保补助金;点击“防疫一点通”,一键申领健康码、预约新冠疫苗接种、查询各地风险等级……云南“办事通”APP上线运行两年多来,企业和群众能足不出户“掌上办”“指尖办”的事项越来越多。目前,云南“办事通”APP注册用户达2210万个,累计业务办理量达1.12亿件。

长期以来,低保申请主要通过线下申请、窗口办理,群众常常“来回跑”,耗时费力。2020年4月,云南“办事通”APP上线运行“办低保”专区,开通了政策查询、低保申请、低保领取等六大板块14项服务,并依托云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将申请必填的150个字段缩减至5个,提升了群众申请低保的便捷度。目前,2.4万户群众通过“办低保”专区在线提交低保申请,4000余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低保补助。

打开云南“办事通”APP,“一网通办”“掌上通办”的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多达1300多个。比如,私家车车主可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凭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省内14个州市的453所学校开通学费收缴功能,家长可在线缴费;114家医院开通门诊预约挂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等12个事项可实现“跨省通办”;消费者购买冷链产品时,扫描产品包装上的电子追溯码,即可查验产地来源、检验检疫、核酸检测等信息。

“办事通”APP已成为云南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载体。目前,云南“办事通”渠道更加多元,形成了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所有网点等多个渠道共通的服务体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可以“就近办、随时办、跨省办”。依托于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云南“办事通”APP的功能、体验不断优化提升,助力云南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纲要》: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 

长三角地区:一张地图管全域 

精准识别办事需求、智能推荐最优路径;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零材料、网上办;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5月27日举行的第三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层论坛上,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正式上线,区域内居民迎来更多“同城服务”。

便利背后,是数据的跨省交换和共享。据介绍,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汇聚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服务事项、数据资源,同时覆盖区域6.9万余个线下大厅。四地用户通过各自政务服务APP(随申办、江苏政务服务、浙里办、皖事通)进入这一数字地图后,系统就能精准识别办事需求,智能推荐最佳办理方式。同时,由于链接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该系统还能直观展现窗口地理位置、受理事项、服务时间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信息、就近办理,让跨省业务办理更轻松。

四地还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具体内容包括:创新电子证照亮证解码融合,用户通过各自的政务服务APP,能够实现电子身份证入住宾馆,电子驾驶证、行驶证、交通运输证等路面扫码核验;搭建统一照片库,区域内居民可以一次拍照、多次复用。此外,四地还统一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标准,推动跨省市户口迁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等。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上海市“一网通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和安徽省“皖事通办”等,为地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有益探索。伴随长三角一体化加速融合,区域内的跨域数据共享应用、业务标准互认、流程优化再造也走向纵深,居民可享受的“同城服务”越来越多。

截至目前,长三角四地共实现100余项事项跨省通办;设立560多个通办窗口,实现41个城市(地级市)全覆盖;实现身份证、驾驶证等在内的30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纲要》: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  

浙江:进一次门 查多件事 

2020年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主办的2020智慧中国年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了“2020中国数字政府特色评选50强”榜单,浙江“互联网+监管”平台入选,并获评数字政府示范引领奖。近年来,浙江省创新推进全省一体化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让政府监管更高效、更规范、更精准、更智能。

“以前都是不同部门分开检查,现在‘综合查一次’。”在湖州市南浔区,一名企业负责人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工作表示满意。

浙江“互联网+监管”平台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省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等,打破了区域和部门壁垒,实现监管执法“一网通管”“一网协同”。

为提升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目前已梳理出38个执法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共计6000余个,监管内容36000余项,基本实现清单以外无执法。同时,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全省10万余名基层执法人员卸下了公文包和各种检查表单,通过“掌上执法”移动端接受任务,对照表单实施精准检查,需要多部门协同检查的一次上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置,检查情况全程留痕,极大提升了执法规范性,变经验式监管为标准化监管。

依托全省“一朵云”和大数据中心,浙江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数据中心,汇聚、整合各地各部门主体登记、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用“红黑名单”等数据,并实时自动上传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一网归集”“一网共享”。

应用大数据赋能智慧监管、精准监管,浙江建成了全国首个省级风险预警处置中心,完成和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等20多个重点行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集成对接,形成了风险情况自动监测、预警信息自动推送、核查任务自动生成、任务指令自动下达、核查结果自动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