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在办理残疾证时,要求群众到社区开具‘残疾证明’……”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印发通报,对落实社区减负政策不到位的区残联等四家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在此之前,有关媒体以“社区何时不为盖章愁”为题曝光了咸安区相关部门落实社区减负政策不到位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迅速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曝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区残联、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家单位存在违规要求社区开具“已取消证明事项”证明的问题。区民政局作为社区减负工作牵头协调单位,存在履职监管不到位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责成区民政局牵头,进一步厘清社区职责,对所需证明事项进行清理整顿。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区纪委监委围绕社区减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自查自纠,从制度设计上减轻社区负担:制定公布新一轮社区减负事项清单和社区依法履职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防止以“属地管理”名义将部门工作责任压到社区;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明确盖章证明事项清单;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现在,我们社区的干部有更多时间来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社区干部更舒心,居民也更开心。”该区浮山街道办事处大畈社区书记陈建安谈起社区减负时感慨道。
“推进社区减负是贯彻中央要求,是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把社区减负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坚决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推动社区减负增效见实效。(咸宁市咸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