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警示教育更好发挥“人病我防”作用

开展警示教育是抓早抓小、筑牢“不敢腐”思想防线的必要举措,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警示教育最大的意义在于“人病我防”,从小处讲,它能让干部吸取教训校准思想偏差,知敬畏严律己;从大处讲,它可以帮助广大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其不犯或少犯错误。

当前,越来越多的地方以干部身边反面案例作为“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看到,有些地方开展警示教育“辣味”不足,做完“规定动作”就草草收场,难以起到震慑和警醒作用;有的地方警示教育千篇一律,陷入套路,让党员干部产生“审丑疲劳”;有的警示教育太程式化表面化,不能对干部走上歧路的原因进行抽丝剥茧的剖析,让党员干部感觉警示教育不过是“唱高调”,不接地气不真实,难以直击人心、触动灵魂。

做好做实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起来,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深层次矛盾,通过以案释德释纪释法,警醒党员干部绷紧反腐倡廉之弦。要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使党员干部更直观、更深刻地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让处分决定从冷冰冰的“一张纸”变为生动的“一堂课”。

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坚决摒弃看戏、麻木等不良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反面案例对照检查,及时查找“病灶”,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自觉对诱惑和“围猎”说不,做到明底线、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湖北省英山县纪委监委 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