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监督没有统一的标准,不知道村干部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做。”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雷家畈村纪检委员施宏英拿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深有感触地说,“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就没有方向。现在有了权力清单,不仅思路清晰了,腰杆儿都直了!”
为了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夷陵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列出第一批“小微权力”清单,包括财务管理、物资服务采购、“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七类23项内容,划清村级事务‘可为’范畴和‘不可为’边界,着力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倒逼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基层腐败的土壤。
有了“小微权力”清单,还要有强有力的监督作保障。该区纪委监委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制定履责工作手册,提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务、村务、财务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等7个量化要求;通过建立“月报、季会、年评”工作制度,每月汇总村级纪检委员履责记录,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年底召开述职述责评议,量化乡镇纪委的专责监督具体内容,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立体式的监督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将基层监察职能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巷阡陌,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