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作为分管领导和二级河长,在推行河库长制工作中,未按要求组织专班对辖区内河段进行巡查,也未对所辖各村进行督办检查……”近日,兴山县纪委监委对2起生态环保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是该县加强环保领域监督执纪、用好问责利器护航绿水青山的一个缩影。
据悉,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为当前监督的重点,运用交叉检查、“1+X”工作模式等方式,联合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局等部门开展三轮次专项督查,通过现场开展工作约谈、下达督办通知、交办整改意见,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落实。同时,加强对环保、水利等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严查落实环保责任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审批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打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答好“生态卷”。
对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该县纪委监委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对涉及环保领域的信访举报件及问题线索进行动态排查、清单管理,逐个对号入座,坚持做到直查快办。截至目前,对河道采砂、河段断流、河道清淤等工作不力等问题问责处理24人,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在全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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