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巴东县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2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巴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政治上认领问题、整改问题,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各方面。成立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县委面上问题和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县委书记黄波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逐一听取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逐项督办整改措施落实,并针对巡视反馈涉及县委层面和自身的问题,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企业运行、平安稳定、殡葬改革、
文旅融合、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建设等深入乡镇和巴东经济开发区开展调查研究57天;围绕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分别就G348快速通道项目建设、茶店驿站破产清算重整、金象坪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等开展蹲点调研督办9次;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15次。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洪家进先后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4次、县长办公会议1次、县政府专题会议6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事宜。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巡视整改责任县领导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共组织责任单位会商研究巡视整改工作72次、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现场督导52次。
2.加强统筹调度推进一体整改。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分解交办巡视反馈问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判调度集中整改工作。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责任县领导定期组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会商研究和调度督办。县巡视整改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集中会商,统筹推进面上问题和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整改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召开14次会议专题研究、专项调度,推动专项检查反馈问题集中整改。
3.强化督办指导确保整改实效。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县委组织部,重点对责任县领导履行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责任、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等情况,开展督办检查1次,点对点交办问题,一对一督办落实。县巡视整改办公室围绕巡视整改阶段性重点任务,下发工作提醒10次,组织专题培训2次,统筹开展全覆盖督办检查1次,通报并交办督查发现的问题44个。
4.推动监督执纪促进长治长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从严从实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截至目前,已采取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工作约谈等方式追责问责142人。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统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16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67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宣传不迅速”的问题
(1)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1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11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2023年4月21日、5月14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研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9月14日、28日,第1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委主题教育读书班分别对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
(2)全面营造全域全媒体学习宣传氛围。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500余次。通过长江巴东网和云上巴东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创新举措和工作实效共674条次。
2.关于“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缓慢”的问题
(1)切实增强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时效。县委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巴东落地生根。印发了《巴东县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分年度任务清单》,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予以督查考评。
(2)着力完善抓落实工作的长效机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巴东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巴东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印发了《县委发文受理工作提示》《县委常委会会议办理工作提示》《党内法规工作提示》《县委督查考评工作机制》等文件,不断提升县委抓落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3.关于“落实民生领域保障政策不精准”的问题
(1)压实责任提升数据质量。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提醒》,进一步明确了民生领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数据维护、数据提交和问题整改,强化数据比对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因数据录入错误导致的问题数量,有效降低问题线索查实率。
(2)全面整治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涉及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专项核查整治,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2项。
4.关于“产业帮扶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1)立行立改直面回应巡视反馈问题。巴东县水谷坝勤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将欠付茶农3年的土地租金86103元全部兑付到位,并将茶园交由农户自行管护经营。武汉励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长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东瀼口镇石板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石板村易迁产业配套用房(A、B栋)租赁协议,利用易迁产业配套用房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和特色农产品仓储及电商网络销售。
(2)以巡促改补齐茶产业发展短板。督导各乡镇对享受奖补资金茶产业基地的运营管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巴东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方案》《巴东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项目(种植类)验收实施细则》《巴东县茶叶基地管护工作方案》,通过宣传引导、技术服务、示范引领、政策支撑,不断提升茶产业基地的管护质效,切实推动全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举一反三规范涉农资产运营管理。对全县脱贫攻坚以来财政投资形成涉农资产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调研发现部分扶贫资产存在季节性闲置、运营管理缺位、发挥效益不够等问题,均已立行立改。
5.关于“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1)统筹调度序时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对野三关金象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和施工协调,目前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建设。二是神农溪旅游功能恢复道路工程已累计完成产值4358万元,形象进度61%。三是平阳坝村平阳大道项目已于2023年7月31日建成并交付使用。四是葛藤坪村环湖南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箱涵施工和路基回填整型1100米,燕子洞大桥正在进行T梁架设。
(2)强化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时效。落实资金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野三关金象坪棚户区改造项目、葛藤坪村精准帮扶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神农溪旅游功能恢复道路工程2024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
6.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1)立足实际解决民生需求。一是根据城区停车位缺口,计划2023年、2024年各新增停车位1000个。截至目前,已建成城区停车场8个,新增停车位829个;今年剩余的2个停车场176个停车位,12月底前建成投用。2024年计划再建8个停车场,新增1000个停车位。二是金果坪乡巴连(巴鹤省道—连天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底正式建成通车。三是全县21个私有产权村卫生室,已完成整改19个,2个正在持续整改中。
(2)履职尽责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对《巴东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8—2035年)》进行修编,分年度制定并实施停车场建设计划。二是印发了《巴东县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提升农村公路管养质效。三是督导乡镇卫生院严格履行村卫生室监管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全县村卫生室“五化”建设水平。
7.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把关不严”的问题
(1)22个未落地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沿渡河镇智慧柑橘园建设及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金果坪乡贺龙大道片区商业开发、野三关镇单采血浆站及体检中心等8个项目,已于2023年6月中旬全部落地并开工建设;桃李溪、六郎、卢家沟、盘溪槽、小龙等5个抽水蓄能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茶店子镇1.2亿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溪丘湾乡金果庄园·铧垭度假区建设、官渡口镇柑橘和小水果NFC全自动果汁生产线及基地建设等9个项目,已按程序解除招商协议。
(2)13个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终止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官渡口镇巫峡田园综合体旅游接待、信陵镇屠宰加工厂、大支坪镇逍遥谷康养休闲旅游区等12个项目,已按程序解除招商协议。茶店驿站二期项目,已于2023年3月1日复工建设,41亩土地由湖北霖峰康养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摘牌,计划建设避暑康养房12栋716套5.4万平方米,现已建成6栋、在建6栋,并已取得预售许可。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不力”的问题
(1)强化监督执纪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原湖北扬帆公司的相关问题已于2023年6月12日调查终结,8个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多计或提前支付的工程款150.11万元已全部退回。涉及原县神投公司的相关问题已于2023年5月31日调查终结,3个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多计或提前支付的工程款134.39万元已全部退回。
(2)强化行业监管聚力专项整治。统筹政务、交通、城管等行业监管力量,严格按照“五统五联”模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切实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启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全过程全周期闭环监管。今年以来,已查办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6起。
9.关于“饮用水和灌溉用水保供不足”的问题
(1)谋划建设大中型水源工程。全县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和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全县灌区项目已纳入恩施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中部灌区、金果坪灌区、水布垭灌区和江北灌区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初审。绿葱坡镇田家坪水库已建成投用,集镇水厂和钟坝河水库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大支坪镇十二岭水库和沿渡河水厂改扩建项目已开工建设;水布垭镇水流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正在进行管线安装;金果坪水厂提质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清水池砼浇筑及变压器安装;溪丘湾水厂提质改造项目正在进行供水管网安装。
(2)序时推进供水项目建设。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保障”格局,加快推进供水项目建设,确保绿葱坡镇钟坝河水库202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水布垭镇水流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溪丘湾水厂提质改造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沿渡河、绿葱坡、金果坪3个集镇水厂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省水利厅支持,力争将巴东县纳入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
10.关于“蓝天、碧水保卫战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巡河责任制。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50次,乡镇河长巡河985次,村级河长巡河4502次。2022年度,州对县河湖长制考核巴东县在8个县市中排名第一。
(2)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和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5条县级河流的健康评价;小微水体“一村一品”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磨刀河系统治理一期工程已完工;皮家沟治理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支井河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牛洞坪村入选湖北省小微水体保护典型案例。巴东县被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评定为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成效明显地区。
11.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调度确保设施运转。按照“一场一策”原则细化完善了垃圾填埋场后续处置方案,定期维护保养垃圾中转站设备,确保正常运转。自2023年7月28日起,野三关、大支坪、溪丘湾3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压缩机均已恢复运转,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转运至县城荷花垃圾预处理厂集中处理。
(2)强化保障推动试点示范。投资1.5万元对绿葱坡镇中村村再生资源中心环保设施进行更新维护,新设供水管道1条,安装远程监控设备1套,添置高压水枪机1台,聘请专职保洁员1名,专门用于再生资源中心的常态化运维保障,确保再生资源中心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运行维护有序有效。
(3)建章立制促进长治长效。针对官渡口镇史家坡村和绿葱坡镇思阳桥村家庭农场粪污污染问题,制定并落实“一场一策”整改方案,派驻工作专班现场督导问题整改,按期进行了整改验收,建立了粪污消纳台账。针对家庭农场粪污处理问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畜禽非规模养殖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养殖户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执法力量,对全县24户畜牧规模养殖户和120户一般养殖户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共排查整治突出问题46个。
12.关于“粮食安全底线不牢”的问题
(1)核查整治撂荒耕地。经核查,巡视反馈的938.24亩撂荒土地系我县2022年度撂荒耕地整改的未完成数,主要集中在茶店子镇和东瀼口镇,现已通过复耕复垦整改到位。
(2)规范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印发了《巴东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依法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农户的合法利益。协调炎祖茶叶公司与野三关镇葛藤山村农户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对葛藤山村339亩转种白茶的耕地落实了大豆套种整改措施。
13.关于“信访包案、矛盾化解不力”的问题
(1)开展2022年信访包案“回头看”工作。2022年,11名县委常委共包案信访件68件,化解48件,稳控20件。截至目前,湖北智慧信访系统登记初信初访事项711件,已办结679件,一次性办结率95.5%。中央和省、州交办的信访积案95件已全部化解。
(2)强化诉源治理降低万人成讼率。加快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诉前、诉中、判后、执行的全过程、各环节。今年以来,人民法庭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91.98%,万人成讼率由121.3下降到70.94。
14.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够有力”的问题
(1)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开展“律师进千村·助推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一日行”“美好生活·民法相伴”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次;配备“一村一辅”323名,建成快反处置警务站2个。
(2)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整合执法检查力量,对全县138所幼儿园、49辆校车、98名校车驾驶员和84条校车线路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了涉校、涉未成年人案件快处机制和未成年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5.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6月14日,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审议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和《县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4月21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共查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27条并逐一落实整改。
(2)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县委按规定向州委呈报了2022年度抓党建工作自查报告。在《县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了常态长效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全会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县纪委全会1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系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全覆盖专项督导。
16.关于“‘一岗双责’未落实”的问题
(1)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县委书记黄波多次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带头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教育引导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针对农业农村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发改局的县委常委同志,分别与所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2)不断强化纪法教育深化清廉建设。组织106名党员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县属国有企业原负责人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组织16名党员干部赴武汉、杭州等地学习考察,持续推进清廉学校示范县建设。今年以来,县委书记黄波带头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同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其他县委常委分别同分管领域或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53人次。
17.关于“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结束后,县委书记黄波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及时向州委巡察办进行了书面报告。
(2)健全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巡察工作情况的时间节点、议题提请、会议筹备等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
18.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的问题
(1)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涉粮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切实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信访件办理。严格落实《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工作督办,确保按期处置问题线索。
19.关于“对下级纪委办案工作指导督导不够”的问题
(1)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督促乡镇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举办乡镇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6期,不断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办信办件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协作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组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合体的实施方案(试行)》,常态化开展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督导。
(3)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乡案县审、重案州核、季案评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信办件质量。
20.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处置随意”的问题
(1)一地一策整改闲置土地。组建工作专班,聘请专业机构,对闲置土地进行了现场核实,66宗闲置土地涉及12个乡镇21个产权单位,总面积181366.29平方米。截至目前,66处闲置土地已通过资产占用单位续约使用16处,移交属地村委会和福利院管理使用19处,划转县属国有企业运营16处,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回5处,原已处理作下账处置10处。
(2)综合施策盘活闲置资产。对闲置的188套房屋及构筑物进行盘活利用,其中单位整修自用21套、出借村集体64套、划转县属国有企业39套、划转其他单位使用3套、危房拆除并将土地移交县土地收储中心46套、用于公益事业建设7套、出租8套。
21.关于“2017年以来,10个超概算项目”的问题
(1)调查核实立行立改。经调查,巴东县神农中小学建设项目、东瀼口镇社会福利院项目等8个项目超概算问题属实,平阳坝村平阳大道项目和江北农村物流园(冷库)建设项目未超概算。针对神农中小学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县人民政府分别对县教育局等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
(2)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出台了《巴东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县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超概算自查自纠的通知》,对2021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自查整改,未发现其他项目超概算。
22.关于“县交通、城管等行业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出现的问题处而不罚、罚而不力”的问题
(1)强化行政处罚执行。2023年6月8日,县交通运输局对巴东经济开发区柳家山片区外环道路工程中标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参与串标的3家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黑名单)在全州进行了通报。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2起未批先建违法案件线索和16起串通投标案件线索,均已由县城管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同步移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审查。其中:12起未批先建案件中1起已予行政处罚,11起符合“边建边批”政策未予行政处罚;16起串通投标案件中3起已予行政处罚,1起已过追诉时效不予立案,5起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4起待检察院公诉后再作处理,2起州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1起待公安经侦部门调查后再予查处。
23.关于“部分乡镇‘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
(1)实事求是查找问题症结。因县级财力不足,乡镇“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导致乡镇在预算执行中的追加调整幅度较大,“三公”经费的实际执行数超出年初预算数。
(2)标本兼治规范财政管理。印发了《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管理的通知》,就“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执行问题。
24.关于“县财政局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时给乡镇留口子,乡镇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问题
(1)及时收回违规发放资金。绿葱坡镇和茶店子镇已分别将违规报销的交通、差旅补助和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加班补助退回县财政。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清退整改工作。
(2)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巴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23日起,全面取消了乡镇下村补助政策的执行。
25.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做深做实以案促改。涉及金果坪等7个乡镇低保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1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对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通报典型案例3期6人。
(2)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印发了《2023年低保核查实施方案》,落实临时救助政策460人次;修订了《巴东县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野三关镇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落实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政策;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已累计入户排查1272户。
(3)强化基层监督治理。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督促指导村(社区)召开“214”民主管理大会,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巴东县村(社区)尖刀班管理办法》和“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调整备案审查制度,今年已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名。
26.关于“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全面排查整改。对2017年以来县委印发的198个实施方案进行了分类清理,其中有10个为重复统计,实际印发的实施方案为188个。截至目前,188个实施方案已落实163个,已无时效性进行销号管理3个,已完成阶段性工作还需持续落实的22个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中。《巴东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涉及的24项任务,《巴东县“三乡”工程实施方案》涉及的35项任务,均已全部落实到位。
(2)健全体制机制。印发了《县委发文受理工作提示》《县委督查考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发文标准,严控发文数量。同时,强化对县委印发的各类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确保县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2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1)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县委书记黄波带头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主持起草县委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县委常委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逐一审阅。会前,共征集到对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29条,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79条。
(2)高质量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4月21日,县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常委同志分别从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等7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83条。
(3)举一反三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了《巴东县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流程指南》,对组织生活应知应会知识进行培训普及,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增强严肃性。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71个县直部门党组(党委)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改问题8个,追责问责9人。
28.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及时处理规范管理。对2016年以来未按审批时间和地点出行的人员及部分未处理的违规干部给予了相应处理,对相关单位原任和现任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针对该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提示》《全县违规因私出国(境)典型案例通报》,并就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了2期业务培训。
(2)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因私出国(境)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因私出国(境)审核、备案、登记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切实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统筹监管力量,定期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督查,严肃追责问责问题单位和违规违纪人员。
29.关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
(1)聚焦问题整改推动自我检视。就水布垭镇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蹲点调研,并对水布垭、清太坪、绿葱坡等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责成各乡镇举一反三、自我检视,对近五年来本乡镇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问题根源分析、强化考核评价等,切实提升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质效。今年以来,全县已优化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村(社区)干部102名。
(2)聚焦理论武装强化教育监管。今年以来,组织全县村(社区)主职干部集中在线参加了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启动“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专题培训21期3209人。印发了《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村(社区)干部作为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今年以来,已查处村(社区)干部酒驾醉驾4人、参与赌博1人。
(3)聚焦考核评价优化队伍结构。印发了《巴东县村“两委”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方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视。今年以来,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中有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占比3.9%。
30.关于“基层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1)强化监督执纪推动问题整改。对2017年以来全县查实的54条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理。其中:对涉及“带病入党”问题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涉及违规“异地入党”问题人员重新履行了入党程序;对时任相关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工作质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健全联审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的5步联审程序;修订了《巴东县发展党员工作指南(2023版)》,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发展的工作流程;制定了《发展党员五项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5类发展党员“关键人”的职责任务。全面实施党务干部“壮骨强翼”工程,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已举办组工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有针对性地将党员发展作为培训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
31.关于“不认真履职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
(1)履职尽责整改遗留问题。金果坪乡人民政府已向李某兑付了2018年修建长冲安置点猪栏时征用的土地补偿资金41278元。县城管执法局会同茶店子镇人民政府已对原店子坪村田某邻居私自搭建的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针对该问题,县委组织部对茶店子镇、金果坪乡党政正职和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正向激励推动担当作为。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试行)》,激励党员干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32.关于“无视国家利益受损乱作为”的问题
(1)全面核查据实整改。经核查,野三关镇谭家村社区六组2009年至2017年征地面积739.14亩,实施征地补偿面积808.807亩,超面积补偿69.667亩。原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单位巴东县厚德开发有限公司对超面积应付(实际未付)村集体的22.99万元补偿款从公司财务应付账款中予以核销。野三关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分别对参与征地的镇政府干部和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已将分管征地工作的2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
(2)明确标准规范执行。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巴东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地上经济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野三关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结合巴东经济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查改治”回头看,实施开发区征地拆迁专项行动,已依法依规完成房屋补偿调查评估并拆迁56户。
33.关于“未完成整改问题存量较大”的问题
(1)序时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环保督察反馈的1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剩余8个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尚未整改完成的7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改3个,剩余4个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2)扎实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32个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29个,剩余3个正在整改中。严格落实《巴东县审计整改监督办法》,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和“纪巡审联动”协调配合机制,2017年以来,县审计局共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5条,涉及审计项目12个。
34.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有效落实复垦复绿措施。已完成茶店子超越石料场原加工区机械设备和加工厂棚等附属设施的拆除,对原复绿效果不达标的区域补种柏树10000余株,现复绿面积达87408平方米。
(2)全面加强矿山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已对全县84家矿山开展执法检查120次,发现并督促整治问题矿山2家。
35.关于“持续巩固整改实效不够有力”的问题
(1)加大投入补齐安全饮水短板。一是投资775万元对绿葱坡镇金钟观供水工程、野三关镇东流河片区供水工程和耳乡湾水厂等3个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进行保护改造,从源头改善和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目前,野三关镇耳乡湾水厂和东流河片区供水工程主体已完工,投用后可辐射解决2个乡镇0.5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二是投资3070万元在全县12个乡镇实施33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现已建成32个,1个正在建设中,项目投用后可辐射解决5.32万人的季节性缺水问题。三是投资1.1亿元对野三关水厂、茶店子水厂、溪丘湾水厂等3个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实施了水质净化提升改造工程,解决了3个乡镇9.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2)分级负责建立供水保障机制。制定了《巴东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了乡镇供水管护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保障三方责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供水保障体系,高质量推动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真改实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极少数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国有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难度较大、进展较慢的问题。
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落实整改政治责任。统筹各责任单位定期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持续推进视同完成和未完成问题整改。督导各责任单位对视同完成持续整改的问题进行分项清理,对已完成的措施进行复核佐证,对未完成的措施分析原因、明确时限、推动落实;对未完成继续整改的问题着力推动已有整改措施的落实落地,持续追加务实管用的针对性措施,明确节点、限时完成,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清仓销号,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反映。联系电话:07184330018;邮政信箱:北京大道221号;电子信箱:bdjw221@sina.com。
中共巴东县委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