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追责问责162人

“城关镇党委、政府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分管副镇长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

近日,襄阳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南漳县发出一张整改督办函。

为有效督促各地落实省、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推动该市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3月6日至15日,襄阳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四个牵头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听、看、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工作进度不平衡、责任压力层层递减、问题整改不深入”等问题,分别对南漳县、东津新区、高新区等县(市)区发函督办整改。

据悉,自该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襄阳市本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治理”的原则,始终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明确治理重点:一是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二是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问题;三是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四是市纪委两轮扶贫领域专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

该市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四个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准施策、点面结合、各有侧重,整体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市委办针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县、乡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的21个问题,组织小分队开展暗访检查。市政府办针对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扶贫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的52个问题,组织四个督导专班,采取分片包干开展督办检查。市委组织部结合今年村支“两委”换届工作,突出排查扶贫领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将省委巡视反馈、市委考评、暗访拉练反馈问题村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问题到村,责任到人,组成专班深入县(市)区进行督办。市纪委专门制定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分别向南漳、保康、谷城发出整改督办函,并组织3个督办组,由3名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对南漳、保康、谷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同时,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截至2018年3月底,襄阳市各县(市)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线索120个,追责问责16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7人,组织处理75人,已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期1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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