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优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 为扫黑除恶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强化责任监督、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潜江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意见指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剑指“三类问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同时,正确把握政策,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为加大查处力度,该市纪委监委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协调督促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逐件研判;对苗头性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一律早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针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优势,督促所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强化对所管行业、领域的监管,承担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

“我们将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坚决打击‘村霸’‘虾霸’‘沙霸’等黑恶势力,深挖严查背后的‘保护伞’,将发现的‘保护伞’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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