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荆门市东宝区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并于2025年8月4日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巡视“回头看”意见反馈后,区委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整改工作专班,按照要求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强化调度督办,狠抓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每周“双调度”机制,各区委常委、副区长每周调度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统筹调度整改进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整改任务动态台账和开展现场核查,实行“完成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三)强化追责问效,坚持标本兼治。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讲规矩守纪律的具体体现,严格整改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了《东宝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薄弱镇街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10项,从源头堵塞漏洞。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坚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专题调度集中整治工作。分管区领导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调研督导分管领域、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制发《东宝区集中整治工作调度清单》《东宝区分管区领导履职清单》。逐级传导压力。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全区每周重点工作调度,整改期内共召开会议10次,分管负责人督导180余次。将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内容,成立了区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联合督查专班,开展联合督查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东宝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薄弱镇街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信访办理、案件查办、整改整治、民生实事4个方面9条评定标准,确定全区第一、第二批薄弱镇街,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重点督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从严防控廉政风险。开展重点岗位排查梳理。对全区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和分管同一业务工作超过5年的领导干部5人,按照提拔使用一批、免职改非一批、横向交流一批的原则调整到位。对巡视反馈的8名在中小学长期任“一把手”的人员,已免职4人,调整4人。全方位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制发《关于开展权力运行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围绕专项整治自查排查问题、上级反馈问题、案件查办突出问题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139个,制定防控措施216条。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全区各地各单位累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2场次;教育、司法等重点领域专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2场次,覆盖干部职工1400余人次。2025年10月21日,组织全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110余人现场观摩“校园餐”领域违法案件庭审,以“沉浸式”教育强化警示效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组建“机动队”。区纪委监委组建了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的“机动队”,对全区乡镇(街道)、东宝工业园区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条,形成专报2期,通报1期。召开“通报会”。区纪委监委每月召开审查调查工作调度会,专题通报各地纪(工)委和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情况。截至2025年8月4日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来东检查时,全区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线索113条;8月以来,全区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141条,占比从17.7%上升至37.6%。选树“好标杆”。以开展监督检查频次、监督发现问题为评价标准,每月评选2名监督检查标杆,整改期内共评选18名监督检查标杆。
四是规范办理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加快办理进度。2025年8月31日,全区涉及集中整治的23件实名信访举报件均已办结,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了办理结果;2024年4件超期处置、5件初核超期问题线索,均已办结。2025年11月,区纪委监委组织专班对处置超期、初核超期的线索办理情况开展了复核,确保办理质效。规范办理流程。督促区纪委监委专题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有关规定(试行)》,明确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严格处置时限。巡视整改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制发情况通报9期,下达督办函8份、提醒函2份,召开信访专题督办会议2次。重点抓好重复信访件化解,对重复信访件较多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下达交办函5份,督促履行属地责任,做好稳控化解工作。提升办理质效。2025年8月以来,区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54次,对504条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针对线索处置、文书使用、卷宗整理等内容,每季度开展问题线索办理质效评查,制发工作提示3期。
五是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在重点物流园区、货运企业和汽车检测站等货车司机聚集地张贴线索征集公告80余份,在区行政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现场发放意见征集表1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投诉举报32条,均已回复办结。明确旅游市场“红黑榜”评价标准,严格落实旅游经营单位一物一签、一项一标的明码标价要求,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起。检查水电气领域经营单位75家次,农村食品经营主体394家,立案查处115起。把好事办好。16件具体实事牵头职能部门围绕办理要求、信访反映突出问题,梳理分析群众诉求,通过现场查看、集中研判、上门督办等方式,办理民生实事59件。
六是提升线索移送质量。严把移送标准。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管理的工作提示》,明确线索移交、初审、报批及数据统计相关要求。强化研判把关。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对移送问题线索实行“双审双签”,提高问题线索质量。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累计接收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0条,转立案54件。深挖问题线索。分领域查找薄弱点、突破点,针对性用好以案挖案、大数据比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摸排线索。定期通报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情况,倒逼职能部门主动发现、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提高移送线索质量。每季度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及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二)巡视整改工作方面
一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结合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资产开展拉网式清查,逐类、逐项核实资产数量、权属、状态及价值,形成“一账一表”。同时,建立健全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管控,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盘得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长宁创投公司修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区城投公司制定了《区城投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国资局)制定了《东宝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着力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对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自查抽查,制发通报1期,截至目前,巡视移交信访件均已办结,实名反馈均已完成。常态化开展信访督办,发布内部情况通报9期,下达督办函8份、提醒函2份。建立健全领导包案、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力量。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协调会议80余次,区领导包保信访件101件,接访下访106次。全覆盖摸排欠薪问题,排查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15个,欠款均已追回。同时,举一反三积极推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应用,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夏季送清凉、送政策、送法规”等活动,深入建筑工地、重点企业进行推广宣传。制定《东宝区建设领域监管及工资保证金缴存流程图》《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图》《东宝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制度》等,将工资保证金落实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开工前置审查和日常巡查重点内容。2025年全区40个新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覆盖率达100%。
三是加大小微权力管理排查力度。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7个部门和地方“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将加强“小微权力”监管、开展群腐集中整治作为谈话重点,压实部门和乡镇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数字化“三资”监管体系,全区共建立132个村级和7个镇级“三资”查询点,区“三资”监管平台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转入常态管理。同时,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和问题合同排查工作。类案分析近期查处的涉及村级项目管理案件,针对项目资金监督和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向区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制定《东宝区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村级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制定《东宝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压实乡镇纪委日常监督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全面梳理近三年的全区镇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录,制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防止问题纠而复生,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成效长存常新。构建闭环式“两个责任”落实链条,区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做好结合文章,确保发展更有质效。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干部素质提升年”、“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作出东宝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27日至5月19日。联系电话:0724—233393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金虾路9号(邮编448000);电子邮箱:16196920@qq.com。
中共荆门市东宝区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