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委员会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17日至6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咸宁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8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方向,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和偏差,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委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工作推进,研究制发“1+3”整改方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巡视整改问题2项,主持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针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0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48次,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常委和分管市领导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积极督促指导,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点对点”推动。

(三)坚持从严从实,提升标准抓整改。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40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领导领办、定期调度、联动整改等工作机制。组建2个调研指导组,定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每月印发一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坚持销号管理,完善整改验收标准,对整改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整改。注重运用改革的办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化成果固化整改成效。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共新建制度138项,修订完善制度55项。同时,将近三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贯通起来综合分析,聚焦共性问题理出问题清单、分类施策,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效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研究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工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带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宣讲,受众24.6万余人次。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推进、督办、问效闭环落实机制,制发《关于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责任分解方案》,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聚焦“一老一小”,全面核查,精准落实高龄津贴惠民政策,已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足额补发高龄津贴。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动态更新机制,实施“一人一档”信息化管理,实现高龄津贴发放提前预警、“免申即享”。加强公办福利机构财务规范管理,及时核查清退公办福利机构截留挪用、虚报套取专项资金,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9项。强化福利项目设施运营服务,制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类制度文件4项,督促恢复相关设施的基本公共服务用途,抽查复核82个养老服务设施,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三是聚焦长江大保护,制定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陆水水库水质提升攻坚方案,建立斧头湖、西凉湖、陆水三个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监测-调度-补偿”闭环体系,2025年全市22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点位)水质优良率达100%,“三湖一库”水质均达优良标准。强化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加大非法捕捞巡查打击力度,升级渔政执法智能监控平台,实现渔政执法“市县联动、统一调度、联合执法、精准打击”。

(二)落实省委工作要求、聚焦支点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方面

一是提升发展意识。深入开展“加快支点建设大研讨、推动咸宁发展大反思”,多次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全市上下抓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抬升发展标杆。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设定与2024年初相比有一半指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市、县分别选取1个沿海发达地区对标学习,项目化、清单式推进重点工作。明晰发展路径。谋划实施“五大行动”,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三篇文章”。突出发展重点。狠抓产业、项目、县域,整体提升发展能级。狠抓发展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包保服务项目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三争三招”、重大项目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考核和结果运用。强化发展保障。出台激励干部担当若干措施,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快培养复合型干部,为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建立咸宁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包保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投资项目量质齐升。202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4%,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65个,同比增长92.1%;省重点项目开工率及全市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拨付率、支付率均已达100%。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温泉、竹、桂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强化项目招引和资产盘活,谋划建设温泉文化集聚区,推动“梓有集”民宿宿集、咸宁温泉养心谷、太乙温泉康养度假区等温泉项目建成运营。市政府预算67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竹、桂花产业奖补,新建改建桂花采花基地2000亩,新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4个,与国际竹藤中心合作共建国家“以竹代塑”竹产业创新发展实践基地,成功获批“桂花国家和林业草原局重点实验室”。

四是加压推进强县工程,着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制定《咸宁市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发挥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作用,推动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6个县(市、区)强县工程考核全部进位,咸宁市获评“强县工程考核进步市”,通城县、赤壁市获评“强县工程考核先进县”,嘉鱼县获评“强县工程考核进步县”。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方面

一是强化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治理,制定《咸宁市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总体工作方案》,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定期召开非现场监管联席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减量提质。制定《强监管严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股东股权问题整治,目前相关银行股权方面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推进综窗改革与作风整顿,2025年通山县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投诉量同比下降60%,办事满意度提升至98.5%。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打造“香城代办”等服务品牌6个,建立四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1937人,设置服务点位1133个,2025年累计帮代办12.1万件。推行“全科+专科”窗口模式,平均办事时限和群众排队时间缩短40%。

三是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营商环境五大行动方案”,建立拖欠企业账款核查与投诉受理机制,健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受理—核查—处置—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测,全力化解存量、严控新增拖欠,着力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在2025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市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分别排名全省第3、第4、第4。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一是强化多元解纷,印发《咸宁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和政法系统重大矛盾风险“双清单、双交办”工作机制,推进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处置试点,不断提升社会矛盾风险预警处置能力。2025年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率84.43%,非警务矛盾纠纷办结率达94.8%,全市因矛盾纠纷引发命案同比下降41.67%。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责任制,市安委办组织26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对国务院安委办反馈的问题进行复核,已全部整改完成。举一反三,建立隐患整改复核制度15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体检”帮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731项。

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运用“开普云数智安全”和“咸宁市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等,加强对政务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的日常巡查,压实各地各单位网络阵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五)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对省管干部受到函询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制发《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被函询人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受到函询市管干部提醒谈话工作。做实做细回访教育,明确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教育帮带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及家属、年轻干部集中纪律教育活动。印发《咸宁市纪委监委关于防止问责追责泛化简单化的指导意见》,促进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

二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打牌和赌博问题筛查比对协同治理工作办法》,深入推进问题治理,对酒醉驾问题线索和审计应移未移线索进行溯源倒查,严查快处,相关问题已全部办结。推动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完善制度规定,制发纪检监察监督与政务服务热线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持续提升联动监督整体效能。

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市纪委监委对赤壁、通山等地相关问题挂牌督办,严肃追责问责。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点位开展明察暗访,深化风腐同查,深挖腐败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强化系统治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期,完善规范公务、商务接待等制度6个。着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额清退并上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印发《财政监督指导员工作提示函》,各有关单位新建、完善有关财务制度10项。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聚焦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廉政教育与监督执纪“双管齐下”,对违规问题追责问责到位。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针对“出让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按照清单化管理要求,制定“一地一策”整改台账。截至目前,低价出让的有关工业用地已全部整改到位,有关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正有序推进。针对国有资产权属不明问题,组建办证专班,开通绿色通道,优化资产确权办理程序。对实际存在的93处资产完成办证、6处资产依规下账。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内控制度20项,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

(六)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职级晋升激励导向,修订出台全市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有关原则意见,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和动议程序,强调突出实干实绩和基层导向,优先晋级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锐意改革、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开展干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推动干部任免工作更加严谨细致、规范有序。

二是严格执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推动县(市、区)和市直各党(工)委深学细悟、对标执行。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聚焦问题不足,扎实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出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红黄预警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动态监测、预警提醒,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着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累计培训村“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8638人次。组织各地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开展集中整顿,全覆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进行资格联审,依托全省“四色管理”系统,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动态研判,做好人选调岗、补缺等工作,推动优秀人员提前到村跟岗锻炼。将《农村基层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纳入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常态化学习清单,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整改方面

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开展“回头看”。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站位扛牢巡视整改责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定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实举措落细巡视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注重巩固提升,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抓整改,确保整改见底见效。注重标本兼治,加快研究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三)坚持“严”的基调,一以贯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监督,确保“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整治国企、医药、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纵深推进“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全面遏制增量,清除存量。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四)坚持统筹结合,全力以赴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实抓细“五大行动”,牵引带动发展能级、速度、质效、后劲加快跃升。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全方位转型升级。突出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推动更多民生实事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27日至5月19日。联系电话:0715-8126142(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6号(邮编437000);电子邮箱:xnsxszgb@163.com。

中共咸宁市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