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建立立案预审机制 提升案件质量

“这份呈批表里,立案对象的主体身份证明材料还不够完整,建议补充任职文件后再立案。”近日,麻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审核某乡镇纪委报送的《立案预审呈批表》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这是该市推行乡案立案预审机制后的日常工作缩影。

以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部分细节问题可能在移送审理阶段才被集中反馈。如今,关口前移,推动基层办案理念从“数量论英雄”转变为“质量生命线”。

乡镇纪委是守护基层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然而,随着“群腐”集中整治的不断深入,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随之增多,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快、“新兵”多、办案经验不足的短板愈发凸显。面对这一现实困境,麻城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立案预审机制,将质量问题坚决堵在“门外”。

立案预审,审什么?怎么审?为了不让制度停留在纸面上,麻城市纪委监委拿出了“工具包”。针对基层实际,精心制作了《立案预审呈批表》和详细的材料清单,让原本模糊的立案门槛变得清晰可见。乡镇纪委拿着这张表,就像照着“菜单”做菜,该准备什么证据、该走什么程序,一目了然。

但这张表并非“一填了之”。它需要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内部流转,经纪检监察协作区、审理室共同审签,层层把关。一旦通过预审,对口协作区便全程跟进指导,确保办案方向不偏、取证标准统一,真正实现了“扶上马、送一程”。

预审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要动真碰硬。在实践中,麻城市纪委监委牢牢扭住“入口、程序、证据”这三个关键环节,给立案工作戴上了“紧箍咒”。一看入口关,查立案对象是否精准,是不是“张冠李戴”,线索来源是否可靠,有没有可查性;二看程序关,查初核阶段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坚决防止程序“空转”;三看证据关,查立案依据是否充足,关键证据是否到位,有没有“想当然”的成分。通过对立案核心要素的实质性审核,有效预防了立案不准、证据不足等不规范情形的发生,进一步筑牢了案件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据统计,该机制运行以来,已及时消除预立案件不达标5件,纠正对象错误1件,有效避免了基层办案“走弯路”。

预审通不过,案子怎么办?麻城市纪委监委不仅设“卡”,更指“路”。对于暂未通过预审的案件,坚持“指导在前、帮扶并行”,由对口案件承办室跟进指导。若通过补充材料能达到立案标准,则协助基层快速完善,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能够顺利推进。确实达不到立案要求的,果断建议了结,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决、积压成堆。

这种有“退”有“进”、有“堵”有“疏”的闭环管理,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机制实施以来,案件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率同比下降约23%。

“立案是案件查办的‘入口’,入口不牢,地动山摇。”麻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立案预审机制的成果运用,不仅要严把‘入口’,更要通过‘回头看’和常态化评查,倒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以全过程的高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张丽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