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澄清了事实,还了我清白。以后我会更有干劲,更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近日,看到竹溪县纪委监委通报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后,竹溪县人社局干部王某感慨道。
前不久,竹溪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反映县人社局干部在工伤认定中存在问题的举报。经核查,该县人社局在收到群众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依规受理,并按程序审核、调查核实、作出决定,不存在举报反映的“滥用职权、拖延履职”等问题。为消除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竹溪县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等有力举措,一体推进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有效解决不实举报影响干部声誉、牵扯干部精力、束缚干部手脚等问题,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形成激浊扬清、激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着眼于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竹溪县纪委监委通过印发工作指引,对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实施过程、审核把关等进行全流程规范,按照“一案一策”的思路,综合考量问题性质、社会影响及当事人意愿,灵活运用会议、通报、书面等澄清方式,确保澄清正名既精准严肃又充满温度。今年以来,已为2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不实举报要澄清,恶意举报歪风更要刹住。竹溪县纪委监委依托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立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台账,进行提前预警,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组织、司法等部门协作联动,通过定期会商研判、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多方力量联合惩戒等,着力破解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调查难、认定难、处理难等问题,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此前,竹溪县查处一起村干部通过捏造事实,诬告本村党支部书记的案件。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开展澄清正名,诬告者也因陷害他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此外,竹溪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澄清查诬“后半篇文章”,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澄清情况,避免党员干部因受到诬告错告而影响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同时通过对澄清对象及家属开展暖心回访,加强心理疏导,让干部真正放下顾虑、重燃干劲。
为从根源上解决错告、诬告问题,今年以来,竹溪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研判失实举报的原因、目的、动机,通过“包案下访”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政策宣传解读,让群众充分了解检举控告权利义务,以及诬告陷害所需承担的后果,引导举报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今年是干部素质提升年,澄清查诬双向发力,能让干部干事更有底气。”竹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纠树并举,充分发挥“澄清+查诬”正向激励作用,极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李代辛 田珅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