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严守案件质量关口 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日前,孝感市纪委监委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正、负面清单制度和优秀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评定规则,在系统内部通报4起瑕疵案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案件审理是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今年以来,孝感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

坚守“政治之审”根本定位,该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从政治高度观察、审视、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肃审核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扰破坏改革、影响经济发展和结交政治骗子、政治掮客等问题,将“三资”管理、校园餐、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问题审核处理作为重中之重,敏锐发现政治问题,深刻揭露政治危害。

该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委机关自办案件实行“一案一审核一反馈”,对派驻机构拟给予重处分以上案件开展联合审核,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树立审理为民理念,该市纪委监委始终从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出根本性的价值判断,注重审核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组织信访、案管、审理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工作专班,采取实地评、联动评等方式,对今年以来办结的民生领域案件开展2轮次专项评查,着力发现资金性质、谋利事项、责任链条未查清,定性处理不精准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点对点反馈,围绕案件办理中需要注意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实行“一案一清单”反馈,督促推动对照问题清单抓紧整改。

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协作配合,与内外相关部门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强化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建立案件质量联络员制度,推行审理组审核督促、联络员落实整改机制,推动案件承办部门协同抓好案件质量。坚持“纪法审”与“司法审”协同发力,出台《关于加强法法衔接的九项措施》,明确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办理指定管辖事宜、做实“判后回头看”等25项工作规范要求,增强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面对基层审理人手少、质效低、能力弱等现状,如何提升基层审理工作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探索推行“四审联动”机制,一般案件“协作审”、重要案件“指定审”、复杂案件“会商审”、重处分案件“提级审”,促进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出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打牌和赌博行为定性处置及取证指引》,列出8类重点问题,提出17种定性处理意见,推动同类案件在调查取证、定性处置上更加精准、规范。制定《关于规范办理问责案件的指导意见》,从责任划分、问责程序、问责要求三方面提出15条意见,统一标准化文书模板,指导基层办案人员全面规范调查取证。(刘钊、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