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建立“三审”联动机制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你们办理的这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的被审查人主体身份资料不完整,请尽快整改……”近日,蕲春县纪委监委第四协作区审理小组在审理一起协作区违纪案件时,发现案卷存在的问题后,随即向承办的乡镇纪委提出整改意见。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蕲春县纪委监委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制定出台《一般违纪违法案件协作审理机制暂行办法》,建立“部门自审、协作区预审、审理终审”的“三审”联动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核把关,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案件质量必须从源头把控,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案件质量审核关口前移,对照省市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先后编印《委机关自办案卷文书模版》《派出纪检监察组案卷文书模板》《乡案县审案卷模版指引》等文书,统一规范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分执行、案卷装订等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和文书材料,为承办部门提供操作指引,并要求办案人员对照模板逐项开展自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把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以4个协作区为单位,组建4个审理小组,对协作区内办理的案件预审把关,重点围绕程序文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建议等内容,提出补证意见,形成《预审问题反馈清单》,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及时整改后,再移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最终审核把关,为案件质量上好“双保险”。

“通过增设自审和预审环节,推动案件质量关口前移,极大解决了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到了正式审理阶段,我们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把案件政治关、事实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定性精准、处理恰当、程序合规。

案件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常态化的“体检”。在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抓实“评前印发标准细则促自查、评中逐案逐项过筛找瑕疵、评后形成清单反馈督整改”三个环节,构建“评查-反馈-整改-复查-销号”工作闭环。对评查出的优秀案卷,组织办案部门共同学习,实现以评促学。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工作提示,推动同类问题系统纠治。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三审”工作机制,坚持自审环节严把基础、预审环节严审程序、终审环节严守标准,坚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