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自查+评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被审查调查人的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该问题现有证据不足,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建议进一步补证……”日前,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近期移送审理的案件进行审理后,制发补证清单,对相关科室移送审理的卷宗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反馈提醒。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导向,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案件评查、定期交流培训等方式,在细节上发力,精准把脉开方,提升办案人员把握案件审理的能力,高质高效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评查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自查+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闭环。案件移送审理前,先由承办单位进行自查。移送审理后,案件审理室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逐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现场反馈,让办案部门对照差距补齐短板。此外,针对日常评查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制发案件质量常见问题一览表,为审查调查工作指出“易错点”,推动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该县探索“交叉互审”等乡案县审模式,不断改进完善乡镇案件审理方式,促进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和归卷的程序化、科学化、标准化,保障和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质效。

“作为刚接触纪检工作的新人,刚开始时总担心办案程序不到位,不规范,有时还担心定性不准确。县纪委监委审理干部通过‘乡案县审’,手把手指导我们补充关键证据材料,既让当事人心服,也保护干部干事的积极性。现在遇到类似问题,我学会了既坚持原则又注重方法。”化龙堰镇新任的纪检新人丁茜说道。

针对基层办案人员审查调查能力不强、业务基础参差不齐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采取片区联动协作和导师带训实战练兵相结合的模式,由业务骨干进行办案传帮带示范,“点对点”指导、“面对面”解惑,帮助基层办案人员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实际问题。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一环,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铁案”意识,树牢案件“精品”意识,将高质量要求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提升案件质量,切实增强反腐治理效能。(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