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已离职却仍在领工资,工资发放未及时调整。”近日,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乡镇(街道)查办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时发现,花湖镇一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某被给予的党纪处分未执行到位。
基于评查发现的问题,鄂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花湖镇纪委向相关单位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迅速停发刘某工资并追回多发工资。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往往直接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查办质效也直接影响到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切身感受。为精准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成效,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举措,建立“评查—反馈—整改”闭环管控机制,全方位查找反馈问题、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助力基层案件查办“质”与“效”同步提高。
“主体身份材料不完整、证据链衔接存在断点、文书格式不规范……”在临空经济区纪检监察工委案件质量评查会上,审理工作负责人吕梦莹对某乡镇纪委承办案件提出评审意见。
发现问题是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关键。该市纪委监委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基层重点案件开展“一案一评查一反馈”,且每季度定期对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季审结案件开展评查,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过程中,重点围绕程序手续是否规范、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定性量纪是否准确、管理执行是否到位等内容对案件逐卷过筛,严审严核,指出问题所在、重点之处、改进之法。
图为该市华容区纪委监委组织专班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开展集中评查
质量评查是手段,问题整改才是目的。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评查检查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开展“回头看”,逐一对账销号,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在对华容区红莲湖某学校违规使用食堂结余款发放绩效的案件评查中,发现存在涉案财物处置票据未附卷等问题。经进一步了解,该学校已对违规发放的绩效进行追缴,但还未及时向相关学生退还。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教育局会同该学校迅速制定退还方案,对相关学生家长进行走访、电话等联系,组织退还学生家庭食堂款项9万余元。
“我们既把评查重点放在案件本身的质量上,又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瑕疵”,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照自查检视,抓好整改落实,并采取清单提示、约谈提醒、复盘提能等方式,确保专项评查取得实效。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以“个案体检”推动“系统施治”,梳理总结基层案件质量评查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通过工作提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引导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推动以评促改促治。
梁子湖区纪委监委将“校园餐”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进行归纳,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建议,为案件承办部门提供整改指引,由此推动全区进一步加大“校园餐”问题排查力度,督促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完善“校园餐”配餐、定期审计等制度,全区19所中小学校食堂基本信息、餐食供应信息纳入“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助推学校食堂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校园餐”质量普遍提高。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将持续以“绣花功夫”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发挥以评促改、以改促治作用,助推基层案件查办实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