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工作的关心与认可,为我澄清事实、消除顾虑,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近日,潜江市后湖管理区党委书记赵某某在市纪委监委为其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表示。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赵某某滥用职权为干部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后,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多方谈话等方式,最终查实该举报内容失实。
在核查期间,调查人员时常听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且举报人承认举报内容也源于“道听途说”。考虑到此事在当地已经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本着关心爱护干部的原则,该市纪委监委带来了这一场“及时雨”,召开澄清正名专题会议公开通报调查核实结果,为赵某某消除不良影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也影响了其他干部群众正常检举控告权的行使。”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慧表示。在实际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对失实举报实行“一信双查”,既查清事实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又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不久前,该市浩口镇雷场村原副主任张某某因一直未能入党,无法参与村党支部书记选举而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获取个人利益,采取虚构捏造的方式多次向市纪委监委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违纪违规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其行为涉嫌诬告陷害,该市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移交市公安局。
该市纪委监委制定《潜江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规范,对查处、澄清的范围、重点、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细化,完善与组织、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及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纪法责任追究工作流程,为澄清正名提供了基本遵循。
同时严格信访件审核把关程序,采取案件承办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联合评审“一件一议”,对检举控告办理结果进行评查。一方面对办理程序、证据、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另一方面对失实的检举控告进行“二次审核”,通过交叉审核、提级复查、领导复核,经认真研判后,按照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对应当澄清和不予澄清的失实检举控告提出评估意见,建立失实检举控告“一人一档”工作台账,确保失实检举控告经得起检验。
澄清正名不是简单的一纸公文、一场会议。该市纪委监委还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工作始终,在实施澄清正名前,统筹考虑澄清对象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结合所在地方、部门(行业)领域政治生态,“量身打造”个性化澄清方案,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多种方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后期,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一把手”沟通,及时了解澄清对象工作表现、思想动态等,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回访,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信访举报秩序,更会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澄清查诬工作力度,强化信访举报正向引导,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潜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