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办理你单位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近日,通山县监委向该县公安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加强监管,迅速整改,并限期书面报告。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以工作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为抓手,指痛点梳堵点,以案促改,力推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特点,厘清问题症结,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直击“病灶”开列问题清单,分类施治提出意见建议,并严格整改时限,倒逼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注重跟踪问效,坚持“谁制发、谁督办、谁回访”的原则,承办部门在发出建议书后,通过专人负责、电话提醒、约谈督查、现场督办、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全程跟踪,定期回访、挂号销账,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生态评价及相关考核,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确保建议“落地有声”,形成闭环链条。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工作督办函39份,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5份,有力推进系统治理,有效发挥“一函两书”堵漏洞、管长远的作用。(阮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