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新洲区阳逻街江堤村党支部书记陶某骗取拆迁补偿、优亲厚友、私占集体资产等8个问题已全部查清,现根据规定向您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面向实名检举控告人秦某反馈相关调查过程和处理情况。
日前,秦某到武汉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村支书陶某相关问题,询问相关细节后,该市纪委监委随即交付新洲区纪委监委,要求依规依法快速办理。经查,秦某反映陶某等人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收受村民财物、防疫期间违规聚众“带彩”娱乐等3个问题属实。最终,新洲区纪委监委给予陶某等2人开除党籍处分,将陶某等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5名同案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1人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予以追责处理。
武汉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湖北省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规定,对实名检举控告件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高效办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机制。
聚焦扶贫、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准受理、高效办理,严格跟踪督办,做好实名举报“三个反馈”。一是做好受理反馈,信访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件,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实名举报人联系,告知受理情况;二是做好处置反馈,承办部门在确定信访件处置方式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实名举报人见面,进一步了解举报信息来源和细节,告知处理方式、信访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并做好记录;三是做好结果反馈,在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举报人当面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听取意见,规范填写实名信访举报人见面反馈表,对提出不同意见的,做好答疑解惑和补充调查工作。
“通过对实名举报开展‘三个反馈’,积极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作要求,以群众满意度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武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975件,其中实名检举控告894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1788人次。(通讯员 万平 张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