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襄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的实名举报信访件我们已经收到,马上会有承办部室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及时告知您调查结果。”一大早,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小黄就给实名举报人打去了电话,这是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实名反馈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在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的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出台襄城区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工作的通知,有效规范实名信访举报件反馈工作。
该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制度,按照“谁承办谁反馈”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反馈,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
按照“全程”反馈要求,该区纪委监委规定受理环节中,承办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当面告知、电话告知等方式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告知受理情况。办理环节中,承办部门在作出调查处理结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现场制作笔录或谈话记录,并填写《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反馈表》,由实名信访举报人现场签字确认。针对出现实名信访举报人意见为部分满意类或不满意类,承办部门认真听取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分析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作补充调查,根据需要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
今年以来,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共收到108件实名举报信访件,目前已办结71件,反馈率100%。(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