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谈】开展攻坚会战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专访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熊晓泉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熊晓泉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本网聚焦提升派驻监督效能,策划推出“纪检组长谈”专题,本期邀请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熊晓泉,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内容进行阐述交流。
1.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和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坚持以中央督导、省委巡视和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通过深入开展涉案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起底,全力督促重点案件线索摸排核查,协同建立健全纪刑双向协作机制,同步落实执纪问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工作,坚决履行监督首责,发挥督战作用,积极推动“扫黑”“打伞”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案件3千余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万余人。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涉警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00余件,查处问责300余人。
2.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和公安机关之间是以何种模式开展此项工作的?
答:我们和公安机关既是督导关系,也是密切协作关系。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督促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和警种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公安民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查处公安民警收受黑恶势力贿赂、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及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等问题;坚决查处公安民警在侦查工作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会同公安组建专班,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级公安机关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任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成立督察、刑侦多部门参加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在纪检监察组内实体运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扫黑办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工作形势,相互通报情况,建立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并要求各地参照省厅做法,开展专项斗争工作。
3.问: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基本原则,请问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是如何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答:我们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联合督查总体方案》,为期三年,每年两轮,对全省市州开展多轮次的全覆盖督查,采取阶段性通报,点名道姓说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并书面通报;2019年又制发了《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突出问题,督促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检查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倒逼公安机关深挖“保护伞”,对扫黑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逐案核查、全程督办,力争不让一个涉黑涉恶份子及腐败“保护伞”逍遥法外,彻底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4.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成绩有目共睹,社会环境更加安定有序,请问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接下来还会采取什么措施继续监督公安机关保持这种良好势头?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个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也特别注重这项工作的长效常治。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巩固协同办案、联合督办等内控制度,探索建立扫黑“打伞”常态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钟》专题系列片对全省公安民警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深入构建履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同步绘制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图谱,夯实精准监督,督促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发力,维持这种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5.问: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如何防范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
答: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全部信访信件和办理的违纪案件进行“大摸排”,组织专班调阅案卷材料并做好工作记录,建立长期工作台账,深查是否存在受而不理、受而不办,打“浅”不打“深”,打“小”不打“大”,假打不真打等情况,对2018年以来已侦查终结的未发现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深查是否存在渎职、该查不查,压案不查、该报不报等问题,一旦发现从严处理,从根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问: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请问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是否有信心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答: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国家的影响都很大,当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在战胜疫情取得决定性成果后,我们立即按下“重启键”,谋划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扫黑除恶的制胜之策,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采取远程提审等线上办案模式,保障安全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紧盯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开展特派督导,力争将因疫情受到的影响弥补回来。我省扫黑除恶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由于今年年初疫情的影响,导致了此项工作的滞后,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此项工作,坚决实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三年为期目标不动摇,督促配合公安机关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洁”、“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
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按照中央部署和省纪委监委要求,将专项斗争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始终保持决心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措施不变,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开展攻坚会战,推动攻坚上的持续发力,确保取得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给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