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澄清正名会开得太及时了,让我们知道纪检干部不仅会严肃惩治腐败分子,还会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近日,在听到枣阳市王城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受到诬陷举报的伍河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有关问题线索做出澄清说明后,一名群众代表说道。
这是王城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该镇伍河村组织村“两委”及党员、群众代表召开澄清正名会的一个场景。
2019年8月中旬,枣阳市王城镇纪委收到一封由枣阳市纪委交办的网络匿名举报件,反映该镇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在改造村办公室和修公路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从中获利等问题。经王城镇纪委调查,证实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为消除影响,该镇纪委决定召开澄清正名会。
“感谢镇纪委为我证明了清白,感谢组织对我的肯定,群众也理解了我的工作,我很感动!让我更有信心做好脱贫攻坚,搞好乡村振兴发展了。”伍河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在会上激动地说道。
省纪委监委“鄂纪励十二条”规定发布以来,枣阳市纪委监委认真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研讨,该市从澄清正名入手,对今年以来本地本单位承办的信访举报和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研判甄别,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作为者撑腰、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
据统计,该市目前已为18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结合‘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鄂纪励十二条’,通过旗帜鲜明地落实容错纠错制度,为清白担当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激发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枣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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