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材料寄出去不到五天,就有市纪委监委干部联系我了,他们核实了我的身份信息,告知我举报件已受理,正在调查,让我耐心等待,他们的办事效率很高,我很满意。”举报人蔡某在接到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的回访电话时说道。
今年以来,为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应城市纪委监委建立“一信三反馈”机制,即对每一个实名信访举报件做到事前受理反馈、事中调查反馈、事后结果反馈,要求所有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在初核启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阶段性调查情况,使举报人了解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
为更好落实“一信三反馈”机制,应城市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在撰写实名举报件初核报告时,同时记录实名反馈情况,内容包括调查组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情况,告知阶段性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同时认真听取并记录他们的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其合理诉求。
“我对处理结果没有异议,你们的工作很细致,不光解决了我的信访诉求,还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我很感谢你们。”近日,该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向举报人但某反馈某重复举报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但某在举报人见面情况记录表上认真写上自己的意见并签名。
“我们开展‘一信三反馈’的目的,就是通过公开反馈促进公正执纪,既保证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又提高信访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应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易卫斌表示。(应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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