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督执纪一线】一笔旧账“拔出萝卜带出泥”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负责林业管理工作,应该遵守国家政策规定,但我却明知故犯,违规领取补贴资金,实在不该……”赤壁市神山镇林业站副站长李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的一刻,悔恨不已。

李某的处分,源于一笔退耕还林补贴资金。

2018年4月,赤壁市神山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凤凰村1组自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一直未发给组里农户,资金去向也没有公开,村民怀疑是被神山镇林业站李某夫妇领取。

神山镇纪委迅速成立专班分组进行调查。通过到镇林业站及市林业局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发现凤凰村1组集体山林确实有4.9亩退耕还林面积,2002年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开始发放退耕还林补贴。但补贴款发到哪里去了?是被李某夫妇领取了吗?调查组顺藤摸瓜,发现领取人并非李某夫妇,而是凤凰村2组村民江某。

对这一结果,调查组颇感意外。经过深入调查,一笔17年前的“旧账”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02年,神山镇凤凰村原党支部书记覃某(另案处理)带领部分组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凤凰村1组后底山有4.9亩山林栽种了慈竹,经相关部门验收,确认为退耕还林面积,当时登记在覃某名下。次年,覃某私自将该地块登记到凤凰村2组村民江某名下,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江某也未实际造林。2002年至2017年间,江某领取该4.9亩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13181元。

至此,群众举报的问题似乎已经“真相大白”了,李某并未领取凤凰村1组退耕还林补助款,而是被江某冒领。

然而,另一小组在镇财经所调查时又有了新发现:李某名下确实有退耕还林面积36.9亩,其已故爱人苏某名下也有18.9亩。李某2002年至2011年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78774.12元,苏某2003年至2015年共领取44604元。

“我名下36.9亩退耕还林面积是2002年3月我承包凤凰村13组的耕地进行的植树造林面积,是符合政策的。2012年省林业厅出台了文件,要求公职人员参与退耕还林的必须退出,我在神山林业站工作,所以2012年就退出了,以后也没有领取这部分面积的补助。”李某说。

“你这36.9亩领取的补助确实符合政策,但你妻子名下的18.9亩呢?为什么2012年没有一起退出,而是继续在领取补助?”调查人员连连发问。

“这个……我妻子不是公职人员,还有……当时她生病了,就没有取消……”李某嗫嗫嚅嚅地说道。

“你是林业管理工作人员,对退耕还林政策是非常熟悉的。你妻子不是公职人员,但你有公职,再说,生病也不能成为违反政策的理由啊。”调查人员说道。

沉默了半晌,李某说道:“都是我糊涂,我早就认识到这种行为是违反政策的,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所以在规定出台后,仍继续领取了妻子名下的退耕还林补贴,直到2016年市里‘大数据’核查予以取消,2012年至2015年间共领取了9450元。我做错了事,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一笔17年前的“旧账”,牵出两起违纪案。事后,李某和江某均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李某因违规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某因违规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镇纪委将13181元退耕还林补助款返还给凤凰村1组时,群众纷纷点头称赞。基层“微腐败”往往涉及群众最关心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民生保障资金,其危害不容小觑。只有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把被侵占的利益还给群众,才能让他们看得见、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才能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赤壁市纪委监委 廖彧 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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