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强调,要在加强日常监督上取得更大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既体现严查严管严教,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大爱无疆,必须精准运用、贯通运用,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紧紧盯住党员干部春风得意、消沉失意、苗头初露、群众举报、小错铸成、组织生活等六个关键节点,有效运用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谈话、问责谈话、巡察谈话、宣布处分、媒体问政等多种形式,开展直面问题、直刺穴位、直击灵魂式的批评提醒,让当事人脸红耳热、背生冷汗,最终悬崖勒马、重拾初心。
要探索建立“红红脸、出出汗”全链条责任体系,督促各类监督主体尤其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责任。对不敢红脸出汗、不会红脸出汗和不履行监督提醒责任的,坚决纠正整改。
要把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贯穿到“红脸出汗”的全过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划清干事创业与谋取私利、探索创新与投机取巧、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线,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实现以“红脸出汗”推动干部“干事流汗”。
(作者系鄂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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