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激励全县干部干事创业,创优争先。现将5起信访举报不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长梁镇七矿村党支部书记胡传礼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12月,县纪委收到群众反映七矿村党支部书记胡传礼的信访件,反映举报人未享受扶贫政策。经查,该反映人及其家人自2011年开始,陆续享受了五保户农村分散供养补贴,特困分散供养补贴、农村低保等扶贫政策。因其母亲有法定赡养人,且具有履行赡养义务能力,故取消其母亲五保农村分散供养补贴。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2.关于景阳镇谢家湾村党支部书记赵文光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9月,县纪委收到群众举报景阳镇谢家湾村党支部书记赵文光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反映赵文光贪污惠农补贴款,在实施扶贫政策中优亲厚友等问题。经查,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在该村均是由银行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赵文光未经手。谢家湾村贫困户均按程序评定,未发现赵文光有优亲厚友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3.关于业州镇安乐井社区党支部书记罗启斌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11月,县纪委收到村民反映其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罗启斌接受杨某宴请后为其办事的举报。经查,罗启斌愿意私人赠送建房宅基地用于该反映人建房分散安置,该反映人不接受,村委会又劝其搬迁至金竹园安置小区,该反映人也不愿意搬迁。调查中,未发现罗启斌接受过杨某的宴请。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4.关于长梁镇红石垭村党支部书记朱祖军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8月,县纪委收到群众举报长梁镇红石垭村党支部书记朱祖军的信访件,主要反映朱祖军与举报人养女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威胁殴打举报人,伙同举报人女婿将举报人的宅基地卖给本村张某建房等问题。经查,朱祖军与该反映人养女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也未威胁殴打过该反映人,未将反映人的宅基地卖给本村张某建房。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5.关于官店镇党委书记毛传顺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7年10月,县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官店镇党委书记毛传顺以权代法,打压上访人,为景阳镇硝洞坪村村民王某谋取精准扶贫福利等问题。经查,2017年7月11日因举报人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建始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并非毛传顺以权代法,打压上访人。景阳镇王某家庭被纳入低保贫困户是严格按照程序评定的,毛传顺未插手评定工作。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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