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办的4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英山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志珍、黄冈市农村能源办原主任霍雅彬、黄冈市质监局原副调研员、质检所所长张建民等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人均是单位“一把手”。
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六大纪律和“七个有之”等问题,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1—10月,黄冈市共对各职各级党政“一把手”立案111人,处分111人,其中县处级22人、乡科级28人。
黄冈市纪委负责人表示,虽然从人数上讲,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一把手,属于总体上的少数人,但从影响力上来讲,他们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只有牵住了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以“关键少数”影响“最大多数”,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事半功倍之效。
针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黄冈市还着力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五项工作,变“一把手”的“权力无限”为一班人“用权有限”,此外,注重督促落实作风建设“两个责任”,4批次点对点推送廉政短信4.48万条,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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