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1-10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级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从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建设高质量纪检监察队伍等8个方面通报了有关情况。
通报指出,2018年以来,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扎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87件、同比增长39.1%;立案1335件、结案1286件,处分党员干部1262人、同比增长28.4%,查处县处级干部47人;依法留置62人,重点查办了咸宁市强戒所原所长金世勇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80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1625人次,占比90.1%。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个,处理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先后推出23期媒体问政,曝光问题31个,问责153人,受理督办问题线索2778条,解决问题2452个。
抓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共发现各类问题5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8人,组织处理531人,移送司法3人;印发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32期,典型案例135个,涉及党员干部318人,持续形成强大震慑。聚焦惩腐毁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共受理和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4件,立案审查调查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对阮建国涉黑团伙案中8名充当“保护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创新运用提级巡察、联动巡察、交叉巡察等新方式,完成15家单位和精准扶贫暨农村基层党建巡察任务、17家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任务,发现面上问题595个,移交问题线索93条、专项报告60个,整改销号问题376个,追责问责530人。
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无影灯”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15个不准”、“鄂纪干监25条”要求,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举报24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1人。
会上,还对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金世勇违纪违法案、通城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定明违纪违法案、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锐违纪案,以及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多名干部公款旅游问题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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