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区:“搭车”发放福利 3名干部被查处

“在这起案件中,区直部门一名党政主职、一名副局长、一名办公室主任,三名同志都出现违纪行为,值得深思,深入分析……”近日,黄石市铁山区纪委通报了该区环保局3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6月,根据有关要求,该区环保局在省党代会期间进行24小时值班。时任该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对值班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安排局办公室主任胡某购买值班所需物资。胡某花费7千余元购买了一批物资并在单位报销,其中6千余元作为福利发放给全局工作人员。黄某和该局副局长祝某未履行监管审核责任,未对该行为予以制止,反而在该批物资的报销单上签字同意。此外,黄某、祝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如此“搭车”发放福利,必须从严从快查处。该区纪委根据相关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核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最终,黄某、祝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所得被收缴。为增强警示教育作用,该区对这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区通报,并对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引以为鉴,学深悟透党纪党规,不断强化纪律意识。

“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八项规定也没有休止符。我们要持之以恒、毫不松懈,盯住当前阶段突出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作者: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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