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公安局退休民警余开华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8月31日,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一起案件信息引起了当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关注。
据悉,余开华因涉何某某涉黑犯罪团伙一案被留置审查。扫黑除恶务必毁“伞”,这是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法纪严问责,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个缩影。
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宜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深挖细查,重拳打击“保护伞”。
该市纪委监委将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党员、公职人员及执法权相对集中的重点人员,参与黑恶组织和充当“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作为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三个重点。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14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10人,已采取留置措施1人。此外,还先后问责7人。
与此同时,该市还注重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清理筛选的群众反映、举报较多,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基层村干部纳入重点范围,深挖细查“保护伞”问题;注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违纪人员一律不放过,针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无职党员坚决查处,目前已立案4人;坚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中涉及的违纪行为,目前在查办涉黑恶问题线索中,对排查后发现未涉黑涉恶,但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的立案10人,已采取留置措施1人,问责6人。
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查办黑恶势力的基础上,还实行“一案三查”,特别是对涉及到地方单位有关人员履职尽责不力情况严肃追查。在查处长阳覃某涉恶案件中,不仅对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还对原接受问题举报没有认真调查的部门严肃追责。市纪委监委先后对分管的2名县级领导严肃追责;对工作失职、失察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重处分1人;问责7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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