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你报销了17天的精准扶贫驻村(出差)补助,为什么还有16天的工作日就餐记录?”“这个……”面对纪委调查人员的询问,市直某局扶贫工作队队长老郑一阵紧张,吱吱唔唔答不上来。
“一个月只有22天工作日,你报销的驻村补助和就餐补助加起来达33天,明显与事实不符?”经过调查组人员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老郑放下了思想包袱,“我们扶贫工作队帮助村集体发展集体产业经常邀请农业专家现场指导,返回市区后时间晚了留下吃个饭,但这些接待缺公函在单位没法报销,后来发现在我局工作餐就餐点的酒店接待可以解决问题”。
原来2017年老郑所在扶贫工作队在一家名叫红瓦房酒店的餐馆就餐,按规定每名公职人员每月有400元的工作日误餐补助,老郑打起了误餐补助的主意。按照单位就餐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红瓦房酒店实行刷指纹(或者输密码)方式就餐,财务科每月凭指纹(密码)记录跟酒店结帐,这样一来没去就餐时误餐补助就要“充公”。精准扶贫以来队员每周都要驻村扶贫,很少来此就餐,算下来就很“吃亏”。
“红瓦房酒店经理管理指纹机,并负责统计就餐记录,我们跟她商量,扶贫驻村期间由她安排服务员输入我们的密码形成就餐记录,单位对酒店结算后,用这些多出来的就餐记录冲抵在这里的招待费用”,经老郑一番解释后,真相浮出水面。
“套取误餐补助是违纪行为,但个人误餐补助没用完能不能自己私下消费?”面对老郑提出的疑问,调查人员在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误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就餐卡(凭证)严禁套现、集中消费或者转让、出借、买卖”“对违规提供误餐保障服务的就餐点,一律取消其保障资格”。
经查,郑某先后在红瓦房酒店接待4次,每次消费300元左右,通过虚列工作餐记录61人次,在单位报销1220元冲抵了这些接待费用。调查期间郑某虽然主动退还了虚报的就餐费用,但还是和负责报销的蔡某一起受到组织处理。
“误餐补助不是职工福利,不能想办法搞“变通”去消费,干了一辈子工作没受过处理,在即将退休时没保住晚节”谈及此事,郑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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