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 督促整改问题15个

“建议你单位就2013年以来的项目工作经费发放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近日,湖北省咸丰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违纪案件时,发现该县曲江镇存在村级项目经费财务报销不规范,“白条入账”等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向该镇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接到建议书后,曲江镇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要求存在类似问题的8个村进行整改,共清理退回16万余元重点项目经费。

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曲江镇调整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委员会人员,负责“三资”整改专项工作;制定《曲江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察建议书进行监督的一个实例。今年以来,咸丰县纪委监委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提醒作用,针对被建议单位廉政建设、履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列清单、析原因、提建议,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定期检查,采取跟踪督办、“回头看”等方式实时督促,对无故拖延、拒不执行监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向国土、规划、公安等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整改依法履职、财务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15个。(甘娜 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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